關于做好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相關工作的通知
發(fā)布時間:
2016-05-13
來源:
做好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相關工作的通知
湖南天茂景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文 件
天茂財字(2016)第00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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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做好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相關工作的
通 知
各分子公司、各中心、項目部:
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于日前下發(fā)文件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扎實做好全面推開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》<稅總發(fā)〔2016〕32號>、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全面推開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準備工作的通知》<財稅【2016】 32號>,文件要求,從2016年5與1日起,我國將營業(yè)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推廣到建筑業(yè)、房地產(chǎn)業(yè)、金融業(yè)、生活服務業(yè),為確保我司各項目部相關涉稅工作轉(zhuǎn)換平穩(wěn)順利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因為本次稅改工作直接影響到各項目部今后納稅工作的納稅金額、時間、地點、方式、程序、資料提供等事項的改變,要求各項目部責人與財務負責人高度重視本次稅改工作的重要性,積極配合本次稅改工作,為本次稅改工作提供便利條件。
二、要求各項目部財務負責人主動聯(lián)系主管稅務機關,及時了解本次‘營改增’的相關財稅文件信息,及時做出反應。
三、要求各項目部項目負責人配備專人負責本次‘營改增’的相關工作,參加相關學習、測算稅負、管理專用發(fā)票、處理涉稅事項等。
四、要求各項目部負責人或委托人保持與我司財務部進行溝通聯(lián)系了解‘營改增’政策的最新動態(tài),并做好工作對接和安排。
五、要求各項目部做好相關票據(jù)整理工作,及時撐控預測項目部營改增過渡對接工作。如出現(xiàn)因‘營改增’政策而引起的項目稅費增加責任由項目部自行承擔,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六、本次‘營改增’各項目部需關注事項,公司財務部撰稿《建筑行業(yè)‘營改增’培訓手冊》做為本次通知附件供大家參考學習。
抄送至各分子公司、各中心、項目部
湖南天茂景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(財務部)
湖南天茂景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(辦公室)
2016年5月(簽發(fā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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